关于做好审核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教育部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教高[2013]10号)、《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实施方案》、《中国音乐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方案》(国音发[2018]10号)、《关于做好审核评估支撑材料工作的通知》(国音教[2018] 10号)的精神和要求,2019年6月北京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组织专家到我校开展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为进一步做好审核评估有关工作,现就下一阶段工作事项安排如下:
一、审核评估工作进度安排
1.各职能部处认真完成正在进行的国家数据平台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填报工作,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分析报告将是明年专家进校的参考材料。
2.各职能部处根据《2017—2018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任务分解表》(附件1)提供相应材料,于2018年12月14日前交教育教学中心。
3.教育教学中心同各职能部门讨论、拟定《中国音乐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支撑材料目录分解表》,各职能部门、系部根据分解表上的支撑材料明细提供相关材料,于2019年1月4日前交教育教学中心。
4.各系部开展自我检查、自我评估和自我改建工作,收集整理支撑材料和教学档案,撰写自评报告(模板见附件2),于2019年3月15日前完成。
5.各职能部门和系部确定审核评估负责人(负责人为部门主要领导)及联系人各1名,并扫码进入审核评估负责人群和审核评估工作群(见附件3)
审核评估工作进度安排表 |
时间 | 工作任务 | 负责部门 | 配合部门 |
2018.10.10— 2018.11.30 | 完成国家数据平台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填报工作 | 教育教学中心 | 相关职能部处 |
2018.12.6— 2018.12.25 | 完成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 教育教学中心 | 相关职能部处 |
2018.12.24— 2019.1.4 | 支撑材料目录分解工作 | 教育教学中心 | 相关职能部处 |
2019.1.4— 201.3.15 | 支撑材料收集、整理 | 教育教学中心 | 相关职能部处、各系部 |
2018.12.24— 2019.3.15 | 各系部自评 完成自评报告 | 各系部 | |
2019.3.31 | 完成中国音乐学院自评报告初稿 | 教育教学中心 | 相关职能部处、各系部 |
2019.4.1— 2019.4.5 | 外请专家预评估 | 教育教学中心 | 相关职能部处、各系部 |
2019.4.6— 2019.4.19 | 根据预评情况进行整改 | 教育教学中心 | 相关职能部处、各系部 |
2019.4.20— 2019.4.30 | 自评报告定稿 支撑材料确定 准备专家进校案头材料 | 教育教学中心 | 相关职能部处、各系部 |
2019.5.1—2019.5.10 | 拟定迎评工作方案 | 教育教学中心 | 相关职能部处、各系部 |
二、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
要高度重视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各职能部处要根据审核评估指标体系准备相应支撑材料。各系要强化一流意识,坚持一流标准,通过审核评估进一步提升本系专业的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各系主任是审核评估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组织制定本系自评、迎评方案,抓好相关整改落实工作,并代表各系在审核评估专家现场考察时作系整体教学工作情况汇报。
2.加强落实
要强化节点管理,按时完成各节点的工作要求。审核评估时间紧、任务重、影响深,各职能部处及系部要按照学校工作进度安排表,不折不扣做好各项工作。
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是教育部对我校本科教学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验,全校师生应高度重视,带着责任感和使命感去开展工作,认真细致、全力以赴。通过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不断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和本科教学水平,促进本科教学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引领世界音乐教育的前进方向,建设具有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高等音乐学府奠定坚实的基础。
审核评估办公室联系人:刘一鸣,苏丹
电 话:64887362 13811046809 18514715505
附件1:《2017—2018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任务分解表》
附件2:《中国音乐学院××系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自评报告》
中国音乐学院
2018年12月20日